bt365手机客户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送审及答辩资格审定的暂行规定
为加强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业管理,提高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质量,结合法律硕士实际情况,根据学校研究生管理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规范。
一、开题时间
法律硕士研究生第四学期初导师指导学生进入毕业论文开题准备,第四学期的最后一个星期,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组织毕业论文开题答辩。
二、开题答辩条件
凡参加开题答辩的学生,必须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否则不得参加答辩。
1.论文开题报告;
2.论文资料综述(或叫文献综述),且字数不少于4000字。
3.《开题答辩申请书》。
三、开题答辩前的工作
1.在答辩两周前,学生应将论文开题报告和资料综述(或叫文献综述)交导师审核,导师对资料综述的全面性、准确性、新颖性等方面给予全面把握;
2.在答辩一周前,学生将修订后的、并用A4纸打印装订的论文开题报告和资料综述(或叫文献综述)放到答辩小组老师的信箱;
3.向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提交一份完整的开题报告和资料综述(或叫文献综述)以及有导师签署意见的开题答辩申请表.
四、开题答辩程序:
1.论文开题陈述,内容包括写作背景、文献资料收集情况,研究途径等,时间为10分钟左右;
2.答辩小组成员提问;
3.答辩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
五、开题管理要求
1.凡第一次开题申请未获批准或第一次开题答辩未通过的同学,可按第一次开题答辩的条件,申请参加同年9月最后一周组织的第二次开题答辩。
2.第二次答辩仍不通过或无故不按时参加答辩的同学,将取消其论文写作资格,并按照学校研究生处要求办理学习延期手续。
六、论文送审规定
1、在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规定的论文送审时间的两周前,学生应将论文修改稿交老师审定,未经过导师签署同意送审意见的论文,一律不予送审;
2、学生于论文送审时间的一周前,按学校规定的格式要求,将导师审定后并确认可以送审的论文定稿打印装订后连同导师签定通过意见的《论文送审登记表》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备查;
3、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符合送审条件的论文,不得参加当年的论文答辩,并按学校延期答辩规定执行;
七、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研究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1.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
2.论文评审通过;
3.在校期间,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要求以“bt365手机客户端研究生”署名,作者排序为第一(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只能是其本人的导师)。并在毕业论文答辩前两周,将刊物原件及论文复印件二份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审核、存档。
八、本规定从2010年 7月 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