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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开罚,有持久力才有震慑力
2013-05-07 00:00 法硕中心 

就行人闯红灯而言,法律早就有明文禁止,以前也有地方出台过罚款等类似处罚决定,但最终都不了了之。有必要将处罚上升为全国统一性的行动,北京开罚“闯红”理应带动其他地方同样行动起来,用法律法规根治这一陋习。

将近一个月的“缓冲期”已满,6日开始,北京市全面动用罚款方式向“中国式过马路”说不,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20元,均为当场处罚。交管部门表示,目前,罚款方式先针对不听劝阻、带头硬闯红灯的骑车人和行人。据统计,从4月8日开始,北京交管部门已开出2万张罚单。

行人闯红灯要罚款,在北京之前,江苏南京、浙江杭州、福建厦门、四川成都等地也都有过相似规定,在罚款额度上,从10元到50元不等,虽然处罚各有千秋,但都透露出要借处罚扭转行人闯红灯交通陋习的决心。对北京这座特大城市来说,交通压力非比寻常,能对行人闯红灯动真格,迈出这一步已实属不易。

行人闯红灯要不要罚款?答案很明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既然行人闯红灯是违法行为,处罚自是理所应当。那么为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却引来了如此大的争议?

究其原因,公众对罚款这一处罚措施究竟具有多大的可持续性表示疑虑。确实,就行人闯红灯而言,法律早就有明文禁止,以前也有地方出台过罚款等类似处罚决定,但最终都不了了之。即便是现在的罚款规定,也仅限于少数几个城市,并没有形成全国性的统一行动。法律本该是极其严肃的,但在处罚行人闯红灯上却表现出了相当大的“弹性”,公众难免犯嘀咕:这一次的动真格能否坚持下去?

当然,交管部门可以找出不少执法难的理由:有那么多红绿灯,不可能做到每个红绿灯前都有交警执法;行人规则意识欠缺,类似“人生能有多少个几百米,每天都守绿灯,那人生很大一部分时间就荒废了”的“理直气壮”式反驳代表了不少闯红灯者的心态……但不管如何,既然已经动起了真格并开出了罚单,就当拿出应有的决心和力度,坚决向行人闯红灯说“不”。

不过这不但需要打破各地执法尺度不一的做法,还需要法律法规作些相应调整。

从社会危害性来说,行人闯红灯远没有酒驾危害大,让交管部门拿出治酒驾的决心和力度来治行人闯红灯,看起来有点难度。但同样是违法行为,不能有的处罚,有的则让法律成儿戏。因而,有必要将处罚行人闯红灯的行动上升为全国统一性的行动,北京开罚“闯红”理应带动其他地方同样行动起来,用法律法规治闯红灯的陋习。此外,在执法时也不宜只针对不听劝阻、带头硬闯红灯的行人,违法不分前后,只要是闯红灯就当一视同仁,公平处罚。

而同样重要的是法律规定要加大处罚力度,整体而言,目前的“警告或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已经不足以对闯红灯者形成威慑力,有必要考虑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对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罚。在这方面,可以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如德国、美国将闯红灯与个人信用挂钩,新加坡第一次闯红灯,罚款约1000元人民币,第二次、第三次最重可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我国香港最高可被罚款2000港元。

话又说回来,交管部门也有必要反思红绿灯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考虑到行人的心理容忍度,避免出现类似十字路口人行道几十米、绿灯仅5秒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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